2019年,北京大學采用推薦免試和普通招考兩種選拔方式招收全日製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選拔方式招收非全日製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全日製和非全日製研究生招生考試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招生。有關招生信息請瀏覽“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和“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以下簡稱“北大研招網”,網址:https://admission.pku.mzs6.com/)。
一、推薦免試
根據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北京大學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接收全國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為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
(一)申請與報名
我校每年9月上旬發布年度“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申請人可以依據“辦法”要求進行網上報名、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申請流程大致為:
1.北大網上申報
申請人在北大研招網報名,係統開放日期為2018年9月7日8:00-19日18:00。
2.申請材料寄送
申請人在“辦法”規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將全部申請材料(統一使用A4紙)裝入自備的信封,直接寄(送)達所報考的學院(係、所、中心)研究生教務辦公室(各院係具體聯係方式見北大研招網-聯係信息欄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請材料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3.教育部推免係統報名
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係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係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台和網上報考錄取係統。
通過院係組織的複試並獲得我校待錄取資格的申請人,應在推免服務係統開通後,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錄推免服務係統,在係統中注冊和填寫基本信息,完成網上報名、支付報名費、複試確認和待錄取確認等環節。
通過院係組織的複試,獲得我校待錄取資格,但未能獲得推薦學校推免資格申請人,其待錄取資格無效,不用在推免服務係統報名。
(二)初審與複試
1.院係收到申請材料後,將組織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對材料進行初審,並通知通過初審的申請人按時來我校參加複試。
2.複試實行差額複試,擇優錄取。具體複試選拔辦法和差額比例由各院係根據自身特點和生源狀況自行確定,一經公布不得隨意更改。
3.推免生的綜合麵試時間原則上不少於20分鍾。
(三)待錄取與公示
1.院係根據複試情況,擇優確定待錄取名單。筆試或麵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院係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係統向擬接收的申請人發送待錄取通知,申請人在院係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確認是否接受待錄取。若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則視為放棄。
3.當年教育部推薦免試工作結束前,院係在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申請人可在院係或北大研招網的信息公開欄目查詢擬錄取公示名單。若申請人對公示名單有疑問,可於公示期內向院係提出。各院係應及時予以答複。
(四)複審與錄取
在正式發出錄取通知書之前,我校將對獲得待錄取資格的推免生按照北京大學有關要求進行資格複審,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對於錄取的推免生,應在報到當日將學曆、學位證書原件提供給錄取院係進行核查,若在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普通招考
(一)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 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②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③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除複試外還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部分專業還將加試實驗等科目。
④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1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之前所學專業須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的考生,大學本科所學專業須為法學專業,即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1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見《北京大學2019年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招生簡章》。
4.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1條中的各項要求以及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特殊說明。
5.個別專業學位碩士,如工商管理碩士(MBA)、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工程管理碩士(MEM)等的特殊報考要求,請注意查看相關院係招考要求。
(二)報名
1.有關招生院係、專業、考試科目、學習方式、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見北大研招網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2.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誌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除我校報名公告中提及的特殊專業和考生類型必須選擇北京大學考點外,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工作、學習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有關報名的具體要求見北大研招網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北京大學(10001)2019年碩士研究生報名公告》。
5.有關報名確認和繳納報名費
(1)在外埠報考點參加初試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後,按照當地報名點的要求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納報考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2)在北京大學報考點(代碼:1101)參加初試的考生,應按照《北京大學報考點(1101)2019年應試碩士生網上報名公告》和《北京大學報考點(1101)2019年應試碩士生查驗報名信息及上傳電子照片的公告》完成以下報名程序:
a. 必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係統中繳納報考費。
b. 在網報成功2-3個工作日後(公休日順延)登錄北大研招網上傳電子照片(上傳照片通過審核方為有效)。上傳照片截止時間為2018年11月10日17:00,逾期未上傳電子照片或雖已上傳但未通過審核者,我校無法將有效照片傳至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考生無法下載準考證,相關後果考生自行承擔。
c. 登錄北大研招網核對本人網報信息。報名信息有誤的,網報期間可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修改。
d. 2018年11月2日10:00-11月10日17:00,登錄北大研招網進行“網上確認”。
確認內容包括:①本人網報信息填寫正確、②繳費狀態為“已繳費”,③上傳照片審核結果為“審核通過”、④學曆(學籍)審核結論為“校驗通過”。隻有完成以上內容並點擊“確認信息”後,報名方為有效。考生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網上確認”的,其報名程序未完成,報名無效。
6.報名期間網報係統將對考生所填學曆(學籍)等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
以下三類考生,須在2018年11月10日前將認證報告(須注明報名號和聯係方式)寄、送至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具體通信地址請見本簡章第十一條。因未能及時提供認證報告/培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導致不能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責任自負。
(1)在校研究生報名參加考試的,應提供現培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持境外獲得的學曆(學位)證書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3)未通過學曆(學籍)校驗的,應提供學曆(學籍)權威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7.網報結束後,我校對有效報名信息進行準考資格審查。經我校確認準考的考生可於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將用於初試和複試,請考生務必按照有關規定使用和妥善保管。
(三)初試
1.初試時間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試科目詳見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3.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複試
複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複試時間一般在3月中下旬,簡要說明如下(具體見當年的複試與錄取工作有關規定):
1.我校將在複試前對考生的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學曆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應屆考生)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2.參加複試考生的初試成績應達到複試分數線。
3.複試實行差額複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具體差額複試比例和初試、複試成績所占權重由招生院係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複試前確定。
4.複試將結合學科特點和培養要求,通過筆試、麵試、實踐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方麵的考核。
5.參加初試並獲得複試資格的考生,應在複試前到北大研招網下載相關表格,在規定時間提供可以證明自身研究潛能的各種材料,包括攻讀碩士學位階段的研究計劃、畢業學校正式成績單、科研成果等。
6.參加複試考生需繳納複試費,複試費標準按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7.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8.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將於2019年3月份進行,具體考試安排屆時見北大研招網的有關通知,考試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成績合格才能錄取。
9.複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複試成績及格者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排名為準。
總成績包括兩部分,即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複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至50%的範圍內。
(五)調劑與錄取
1.我校各院係內各招生專業名額可根據生源情況,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相互調劑。
2.未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若自願調劑到北京大學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應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並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辦理調劑。
3.自2013年起,我校不再向考生擬調劑目標單位提供自命題科目試卷等相關材料。
4.對於錄取的碩士研究生,應在報到當日將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原件提供給錄取院係進行核查,無學曆證書者不予報到注冊。
三、學習方式與學習年限
1.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分為全日製和非全日製兩種,考生在報名時自主選擇,院係在錄取時予以確定。
2.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基本學習年限一般為2年或3年。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費
我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學費(學費標準見附件)。
(二)獎學金
1.有關北京大學獎助學金具體規定請見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grs.pku.mzs6.com/jzgz/zcwj/xyjxjy/index.htm)。
2.有關國家獎學金具體規定請見學生工作部網站(網址:http://xgb.pku.mzs6.com/jxj/jxjxm/index.htm)。
五、入學體檢
所有被錄取的新生均須體檢。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院為北京大學校醫院,體檢標準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住宿安排
1.我校實行住宿申請製,住宿費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類型研究生有資格申請學校住宿:
1)人事檔案轉入我校的全日製學術型研究生;
2)“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全日製學術型研究生。
學校鼓勵有條件的同學申請不住宿。宿舍園區包括燕園、萬柳公寓等。住宿期限以培養方案規定的基本學習年限為準。
3.除2條所列兩類研究生外,其他類型的研究生,包括專業學位研究生、非全日製研究生、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確由院係安排或協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學校不安排住宿。
七、碩博連讀
凡被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同學,可在入學之後根據各院係的規定申請碩博連讀,具體人數、比例、學習年限和選拔辦法由各院係決定。
八、轉檔與就業派遣
已被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戶口轉入學校,入學後學校不再辦理相關手續。檔案不轉入學校的研究生,學校不接受戶口轉入、不提供獎學金、住宿、公費醫療和就業派遣。
專項計劃研究生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辦理。
九、監督管理與違紀處理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與學校有關部門全程監督各院係的研究生招生情況,及時公布院係接受考生申訴的途徑和聯係方式,並保證各級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對有關問題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2.考生出現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時,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並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3.若發現考生偽造證件,我校將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4.嚴禁學校任何部門和人員(包括在校生)舉辦或參與考研輔導等相關活動。
5.如有直係親屬或者利害關係人報考當年研究生的有關人員,應全程予以回避。
十、其他事項
1.我校各院係公布的招生計劃中均包含擬接收推薦免試生人數,應試生招生人數以院係公布的招生計劃減去實際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人數為準。
2.有關招生院係的進一步信息,如院係基本情況、科研、導師隊伍、招生專業、研究方向、培養和獎助等,可在相關院係網站查詢。
3.我校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招收“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和“援藏計劃”等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具體招考數量和複試分數線,將根據當年國家計劃和生源情況綜合確定。
4.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5.北京大學醫學部的招生、獎助學金和住宿等具體事宜參見其招生簡章。
6.若上級部門在2019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公告。
十一、招生谘詢
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係方式
校本部谘詢電話:010-62751354 監督電話:010-62756913
電子郵件:grszsb@pku.mzs6.com
辦公地址:北京大學新太陽學生中心五層502房間 郵政編碼:100871
2.校本部各招生院係聯係方式
請見北大研招網聯係信息欄目。
3.醫學部招生辦公室聯係方式
谘詢電話:010-82802338、82805630 監督電話:010-82802337
電子郵件:yzb@bjmu.mzs6.com
辦公地址:北京大學醫學部行政一號樓三層328房間 郵政編碼:100191
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8年9月
附:藝術學院2019年藝術碩士招生領域、方向、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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